急性、持续性腹痛( 偶无腹痛), 血清淀粉酶活性增高≥正常值上限3 倍, 影像学提示
胰腺有或无形态改变,排除其他疾病者。可有或无其他器官功能障碍。少数病例血清淀粉酶活性正常或轻度增高。1.1.2 轻症AP(MAP): 具备AP 的临床表现和生化改变, 而无器官功能障碍或局部并发症, 对液体补充治疗反应良好。Ranson 评分3, 或APACHE II 评分8, 或CT 分级为A、B、C。1.1.3 重症AP(SAP): 具备AP 的临床表现和生化改变, 且具下列之一者: 局部并发症(
胰腺坏死, 假性囊肿, 胰腺脓肿);器官衰竭;Ranson 评分≥ 3;APACHE II 评分≥ 8;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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