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患者请携带有效就医凭证(社保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来院就医,否则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1.根据广州市医保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共同印发的《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通知,自2024年12月30日起,诊查费(挂号费)价格有所调整,请广大病友知晓。 2.请使用患者本人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信息进行预约挂号。 3.若您预约的医生号源已满,请拨打预约电话:020-62323939或13922111505人工服务,为您安排相应疾病的专家为您诊疗。 4.预约挂号当次当班有效,如当天无法出结果,请提前预约号源后再来院就诊,紧急情况请至急诊科就诊。 5.取消时间:提前一天16:00前登陆健康160取消。或可致电020-62323939转0,医院人工客服取消。 6报到规则:(1)请预约患者提前15分钟来院报到。(2)初诊患者请到挂号处报到,复诊患者请到相应楼层分诊台报到。(3)预约就诊迟到的患者,需到挂号处或分诊台人工改号,重新排队就诊。 7.首次就诊心理科的患者请在家属的陪同下来院就诊。 8.复诊患者,可在我院互联网医院进行在线复诊开药,建议广大市民使用。 9.由于疾病复杂程度不尽相同,每位患者诊治时间也无法准确预计,如您的就诊时间受到影响,敬请谅解。 10.特需门诊诊查费为自费项目,无法报销;符合报销范围的诊查费请到收费窗口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