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接触性皮炎(contact dermatitis)亦称毒物性皮炎(dermatitis venenata),为皮肤或黏膜接触某些外界刺激物质或变应原发生的炎症反应。中医的漆疮、膏药风属于本病的范畴(表1)。
病因
分为两大类: 1.原发性刺激 该类物质无个体选择性,任何人接触后均可发生,且无潜伏期,是通过非免疫机制而直接损害皮肤。当去除刺激物后炎症反应能很快消失。如强酸强碱,任何人接触一定浓度、一定时间,于接触部位均会出现急性皮炎。另一种为长期接触的刺激弱的物质,如肥皂、洗衣粉、汽油、机油等,多为较长时间内反复接触所致。这和原发性刺激物的性质和物理状态、个体因素如皮肤多汗、皮脂多、年龄、性别、遗传背景等及环境因素有关。 2.变态反应 主要为Ⅳ型变态反应,是细胞介导的迟发型变态反应。当初次接触变应原后不立即发病,经过4~20天(平均7~8天)潜伏期,使机体先致敏,再次接触变应原...[详细]
发病机制
1.具有原发刺激引发接触性皮炎的物质是通过非免疫机制而直接损害皮肤。 2.发生的过程 一般分为两个阶段: (1)致敏阶段:是从最初接触抗原到淋巴细胞识别并与之发生反应的过程。大多数变应原是低分子量(<500~1000)的简单化学物质,称为半抗原,只具免疫反应性而无免疫活性。当与皮肤中的大分子物质即载体蛋白结合形成半抗原-载体蛋白结合物后成为完全抗原,方具有免疫活性才能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这些载体蛋白是表皮细胞的膜蛋白,很可能是抗原递呈细胞(目前确定的有朗汉斯细胞、巨噬细胞,皮肤内待定细胞、淋巴结、胸腺、脾内的树枝状细胞等)上的免疫反应原Ia或HLA-DR。形成的全抗原被...[详细]
临床表现
皮损一般仅局限于接触部位,以露出部位为多,境界边缘清楚,形态与接触物大抵一致。但亦可因搔抓或其他原因将接触物带至身体其他部位而发病者,甚至因机体处在高度敏感状态而泛发全身(图1~7)。 去除原因和恰当处理后,通常数天或十余天后即可痊愈。但由于搔抓或处理不当、感染或刺激物未能及时除去,致使病程迁延变为慢性皮炎,类似慢性湿疹。 自觉灼痒,重者感疼痛,少数患者尤其是皮疹泛发全身者有时可引起全身反应,如畏寒、发热、恶心、头痛等。...[详细]
并发症
搔抓或处理不当、感染或刺激物未能及时除去,致使病程迁延变为慢性皮炎。
实验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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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检查
目前没有相关内容描述。
诊断
诊断一般不难,根据急性发病,皮损发于接触或露出部位,皮损红肿炎症著明,当病因去除后皮炎迅速消退,若再接触又复发等。变应性者必要时可作接触物的皮肤斑贴试验以寻找致敏原,往往呈阳性反应。
治疗
1.一般疗法 (1)首先应追查病因,避免再接触,清除刺激因子并告知患者以免今后再接触患病。 (2)避免搔抓、摩擦、热水或肥皂水洗涤及其他附加刺激。摒除辛辣刺激食品,清理胃肠,保持大便通畅,避免精神过度紧张。 (3)药物疗法:以脱敏止痒为主,轻者可口服或注射抗组胺药,如皮损面积大,炎症显著者可选用10%葡萄糖酸钙、10%硫代硫酸钠静脉注射;对重症泛发患者可短期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口服泼尼松20~30mg/d或肌注倍他米松/二丙酸倍他米松(得宝松),或静滴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等。有感染者可酌情选用抗生素。 (4)外用疗法:基本原则同急性湿疹。根据皮损...[详细]
预后
去除原因和恰当处理后,通常数天或十余天后即可痊愈。但由于搔抓或处理不当、感染或刺激物未能及时除去,致使病程迁延变为慢性皮炎。
预防
1.对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致敏的物质,接触时应保持警惕性,尤其是过敏体质者,尽量远离,若接触后发生反应,应立即隔离,避免继续接触。伤湿止痛膏引起应及时进行有效处理,以防病情加重。 2.对已患过接触性皮炎,则应尽量寻找致敏原因,加以除去,不要再接触。若已发病则应立即进行适当处理,避免搔抓、洗涤或乱用药物等附加刺激使病情恶化。